“为确保车辆租赁过程中顺畅安全使用,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,承租人在租车时应有风险防范意识,”葛金田说,“不应该只图车型美观,还要查看车辆的行驶证、交强险凭证和投保的商业险凭证是否完备,同时也要认真查看车子的外观和车辆机械的运行情况。”细化合同约定葛金田认为,租车最大的问题就是消费者对车况不了解,因为很难界定真实的车况如何,所以价格和安全问题都属于不对称信息。他提醒消费者,在预订车辆时,要将了解到的情况和验车时发现的各种问题,在纸面上写明,要确保合同中有对车辆状况、维修费用、事故责任承担、违约赔偿等关键问题的明确规定。业内人士还建议,对故障后出租方是否提供替用车辆、租赁费用如何变换、维修义务由何方承担等细节问题也要明确约定,如有异议或概念不清应提出并与租赁公司协商,以防还车时发生纠纷。
“由于目前市场供不应求,所以监管部门的监管还没有跟上,”葛金田表示,“要尽快完善管理规则和监管手段。”导报记者在采访中还了解到,遇上交通事故,除了在现场通知交警、保险公司外,也要在第一时间通知租赁 公司,以便租赁公司一同协助事故处理,避免引发纠纷,最好不要擅自修理,否则会被租赁公司追究违约责任。刘洁告诉导报记者,他比较看好规模较大的租赁公司,希望能在济南借车后,可以在别的城市还车。葛金田也建议选择品牌较大、口碑较好的汽车租赁公司,毕竟售后服务相对于较低端的公司有保障。
- 来源:中国经济网
- 编辑:罗伯特